勞動法

遠距工作的勞動法挑戰:企業如何合法管理異地員工

陳建國

創始合夥人

2023-11-10
6 分鐘
遠距工作 勞動契約 跨境僱傭 合規管理

前言

疫情後遠距工作成為常態,企業僱用跨縣市、跨國員工日益普遍。但遠距工作涉及工時認定、職災認定、個資保護等複雜法律議題。本文解析企業在遠距工作模式下的法律風險與因應策略。

一、遠距工作勞動契約必備條款

1.1 工作地點約定

明確約定工作地點範圍

✓ 正確範例:
「乙方得於以下地點遠距工作:
(1) 乙方於台北市之自宅
(2) 經甲方事前核准之其他地點
(3) 甲方不定期要求時,乙方應至公司辦公」

避免模糊約定

❌ 錯誤範例:
「乙方可在家工作」

問題:未明確定義「家」的範圍,員工可能主張可在國外工作

1.2 工時與加班

明確工時記錄方式

  • 使用線上打卡系統
  • 即時訊息回報上下班
  • 專案管理系統追蹤工作時數

加班申請流程

「乙方如需加班,應事前透過系統提出申請,
經主管核准後始得加班。未經核准之加班不予計薪。」

注意:即使員工自行加班,若雇主知情未制止,仍可能需支付加班費。

1.3 通訊設備與費用

設備提供方式

選項 1:公司提供

「甲方提供筆記型電腦、行動電話等工作必要設備,
乙方應妥善保管,離職時返還。」

選項 2:員工自備,公司補貼

「乙方使用自有設備進行遠距工作,甲方每月補貼
網路費用 NTD 500、電費 NTD 300。」

選項 3:混合模式

「甲方提供筆電,乙方自行負責網路與工作空間。
甲方每月補貼通訊費用 NTD 800。」

二、工時認定與加班費爭議

2.1 常見爭議情境

情境 1:下班後回覆訊息

員工主張:晚上 9 點主管傳訊息,我立即回覆處理,應算加班。

法院見解

  • 若僅是簡單回覆(5-10 分鐘),不構成加班
  • 若需實質工作(1 小時以上),可能構成加班
  • 建議:明確約定「非工作時間不須回覆訊息」

情境 2:彈性工時濫用

員工主張:我早上 11 點才開始工作,晚上 8 點結束,應該有加班費。

法院見解

  • 若勞動契約明確約定「彈性工時」,可能不構成加班
  • 但若實際工時超過 8 小時,仍需支付加班費

建議做法

  • 導入「核心工時」制度(例如:下午 1-5 點為核心工時)
  • 要求員工提前申報當日工作時段
  • 使用工時管理系統追蹤

2.2 工時管理系統建議

推薦系統

  • Hubstaff:自動螢幕截圖、鍵盤滑鼠活動監控
  • Time Doctor:即時活動追蹤、生產力分析
  • Clockify:免費工時追蹤工具

注意事項

  • 螢幕監控可能涉及隱私權爭議
  • 建議取得員工書面同意
  • 避免過度監控(例如:監視攝影機)

三、跨國僱傭的稅務與社保合規

3.1 常見跨境僱傭模式

模式 1:台灣公司直接僱用海外員工

稅務責任

  • 台灣:需扣繳所得稅(20% 或依租稅協定)
  • 員工所在國:可能需繳納當地所得稅

社保責任

  • 台灣:無需加保勞健保
  • 員工所在國:需依當地法律加保

簽證問題

  • 員工在當地工作可能需工作簽證
  • 公司可能需在當地設立分公司/子公司

模式 2:透過 EOR(Employer of Record)僱用

運作方式

  • 透過第三方雇主代管機構僱用員工
  • 由 EOR 負責薪資發放、社保、稅務
  • 公司僅需支付服務費(通常為薪資的 15-30%)

推薦 EOR 服務商

  • Deel
  • Remote
  • Papaya Global

模式 3:承攬契約(非僱傭關係)

適用情境

  • 短期專案合作
  • 特定技能外包
  • 無需全職僱用

注意風險

  • 若實質為僱傭關係(如:固定工時、接受指揮監督),可能被認定為「假承攬、真僱傭」

3.2 各國僱傭成本比較

國家薪資水準稅率社保成本總成本
台灣$50K5-40%18%+18%
美國$100K10-37%7.65%+8%
新加坡$80K0-22%17%+17%
越南$20K5-35%21.5%+22%
菲律賓$15K0-35%12.5%+13%

四、個資保護與資訊安全管理

4.1 遠距工作個資風險

常見風險

  1. 員工在公共場所工作,螢幕被側錄
  2. 家人或室友接觸到客戶資料
  3. 使用不安全的 WiFi 網路
  4. 將工作資料存放於個人雲端硬碟

4.2 資安政策要點

必備政策

  1. 設備安全

    • 強制使用 VPN
    • 設備加密(BitLocker / FileVault)
    • 禁止使用公共電腦
  2. 資料存取

    • 最小權限原則
    • 禁止下載客戶資料至個人設備
    • 使用雲端協作工具(Google Workspace / Microsoft 365)
  3. 通訊安全

    • 使用加密通訊軟體(Signal / Teams)
    • 禁止透過個人 Email 傳送工作資料
  4. 監控機制

    • 定期稽核存取紀錄
    • 異常行為偵測
    • 離職時立即收回權限

4.3 違反資安政策的懲處

範例條款

「乙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,甲方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:
(1) 將客戶資料外洩或提供予第三人
(2) 使用不安全網路環境處理機密資料
(3) 違反資訊安全政策,情節重大者」

五、職業災害認定

5.1 遠距工作職災案例

案例 1:在家跌倒

員工在家工作時,起身拿水杯時跌倒受傷,是否構成職災?

勞保局見解

  • 若在「合理工作時間」內,因「工作相關活動」受傷,可能認定為職災
  • 建議:明確約定休息時間,降低爭議

案例 2:通勤途中車禍

員工從家中前往公司開會途中發生車禍,是否構成職災?

法院見解

  • 屬「通勤災害」,符合職災認定
  • 與一般通勤員工無異

5.2 降低職災風險的做法

建議措施

  1. 要求員工拍照回報工作環境(確保符合安全標準)
  2. 提供人體工學設備補助(螢幕架、人體工學椅)
  3. 定期線上職安教育訓練
  4. 投保「雇主責任險」

結語

遠距工作已成為趨勢,企業必須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與法律框架。建議:

✓ 明確約定工作地點、工時、設備提供 ✓ 使用工時管理系統追蹤工作時間 ✓ 跨國僱傭考慮使用 EOR 服務 ✓ 建立資訊安全政策 ✓ 定期進行法遵檢視

Lex Vanguard 律師事務所協助多家企業建立遠距工作管理制度,確保符合勞動法規。歡迎聯繫本所進行合規諮詢。


作者簡介 陳建國律師為 Lex Vanguard 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,專精勞動法與企業人資合規,協助企業建立完善的遠距工作政策。